13时30分左右,周某从工作地点开车回家哺乳,在途中与张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当日,交警大队作出责任认定,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周某无责任。2020年7月15日,周某向区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2020年8月12日,某公司答辩,提出周某并未向公司申请调增其休哺乳假...
哺乳妈妈们,你们的哺乳假真的休到了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哎,这种人多了,真是伤害其它想安心工作的人
全部(87)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