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应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诊,情况危急时可就近就医,待病情相对稳定后,再按规定转往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
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应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诊,情况危急时可就近就医,待病情相对稳定后,再按规定转往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重庆市关于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如下: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应填写《重庆市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工伤职工就医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经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进行治疗。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须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方可进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送达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
1、提交申请:工伤认定工作由参保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2、是否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表》后,认为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场或在15个工作日内下达《工伤认定补正材料通知书》。决定受理的,下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送达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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