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分娩或者终止妊娠后的90日内。参保人或委托人就在参保人分娩或终止妊娠后的90日内持相关报销资料到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障部门办理报销。在重庆市内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费用在医疗机构进行联网报销,参保人或其委托人需按前述规定时间持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障部门...
在三个月内续缴上,可以正常报销。1、根据《重庆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渝人社发〔2017〕190号)等文件规定,原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变更工作时,新单位在3个月内为其接续参保缴费的,其原单位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对超过3个月的,其原实际缴费...
不能自己买。个人无法参保,只能随单位参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不需要缴费;2017年我市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我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即:我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生育产假为128天。同时,根据《重庆市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在...
生育保险办理流程1、准备好相关资料;2、提交社保中心生育科待遇支付计算;3、社保中心财务科审核;4、社保中心分管领导审核发放。
流产费用报销条件1、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范围(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或者终止妊娠);2、参保单位为其足额连续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职工从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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