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死丈夫后被判无期
案发的十几天前,秦某再次对李某实施了家暴。
李某在供述中称,那天秦某一回到家就开始和她吵架,拿菜刀将家中的床头柜和铺盖都砍烂了,还将李某拉到沙发上殴打。“ 一拳打到我的胃部,我感觉自己无法呼吸了。”
当时秦某女儿、120 救护车和医生都来了,但秦某不承认是他动的手。
等到女儿和医生都走后,李某忆起多年来秦某对自己的种种暴行,一时恨意涌上心头,产生了杀死秦某的想法。李某想了很多种方法,最终决定用汽油将秦某烧死。
2019 年 11 月 23 日,李某买了一个油桶,用秦某的医保卡登记购买了散装汽油。11 月 25 日,秦某又要去喝酒,当时李某仍然在犹豫,她决定如果秦某回家不打她,她就不动手,如果秦某再打她,她就把秦某杀了。
26 日凌晨 1 点左右,秦某摇摇晃晃地回家,一回家后就开始骂李某,然后睡在了沙发上。
“ 和秦某结婚这些年来,秦某不管在家里还是在外面,当着其他人的面打我、骂我,对我实施家庭暴力,不把我当人看。我觉得和秦某已经过不下去了,我想将秦某烧死算了。”
李某下定了决心,趁秦某睡着之际,将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泼在秦某所睡沙发位置的地上、墙壁上和盖的被子上,后引燃汽油逃离现场,秦某当场被焚烧致死。
11 月 27 日 22 时许,李某在石柱县下路街道殡仪馆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秦某长期殴打、辱骂李某,对李某猜忌、怀疑,对家庭关系的恶化承担主要责任。但李某在被殴打、辱骂后,不是选择正当合法的途径解除婚姻关系或者寻求相关机构的保护,而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亦违背了夫妻之间应当忠实的义务。被害人在案件的诱因上有过错,但案发当时并不存在紧急状态,被告人有预谋的采取故意杀人的方法来解决夫妻积怨属于本案的主要过错者。被害人在本案中有一定过错,但并非重大过错。以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