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日睡得多了,今夜时至此刻着实还未能向周公报道。这幽暗的长夜,让我脑海里始终泛起罗翔老师法学著作里频繁提到的一个短语:人性的幽暗。因为人性的幽暗,所以他会不停地审视自己,害怕自己迷恋成为“网红”后的这份影响力,害怕自己滥用这份力量。如此博学心志澄明之人,都要时常警惕着人性的幽暗,可见我们这般普通之人,内心深处又潜伏着多少幽暗,在受到某种外力引动时,会喷涌而出。
重庆图书馆24小时城市书房,是一个开放的学习看书的空间,经常有考研考公或其他学习的人长期在里面学习。因为座位有限,所以供不应求。因这样的情况,就总是有些位置长期被书籍或物品占着座,成了私人领地。虽然管理人员定期会进行清理,但这种情况仍然持续的存在着。我有时会去看书,遇到没有座位的时候,心里有时会滋生“强行把那些占座的书籍挪开”的想法,并YY着等占座的人来了之后理直气壮的当着所有人的面,把占座的人数落一遍以泄心头之愤。不过,每次都没有去实践,乖乖离开。没有这样去做的原因也不是因为大度,而是不想惹起不必要的麻烦。
就这样的小事例,不管是占座的人,还是像我这种愤懑之人,人性的幽暗就都体现出来了。我们所有的想法和作为,都不是以公义为前提,都是以私利为出发点,而且有时还带着“恶”。从现实生活角度看,这些可能是会被理解为人之常情常理,只要不涉及大是大非,当被大众默认存在后,就被约定俗成为“人之常情常理”。社会也不能要求每个人都达到极高的道德标准,白璧无瑕。这种不涉及违法犯罪,批着“常情常理”外衣的幽暗人性,在每个人的日常活动里随处可体现。而那些违背了社会最底线道德的幽暗,则触及了法律,却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伤痛。但是,人类对于自身的幽暗,实在是认识太少了,幽暗常于无声无息之处已悄然滋生长大,可能等发现之时已为时晚矣。
与人性的幽暗相对立的是人性的光辉,诸如“友善”“高义”“公正”之类。由于人性的光辉,使得生活里的很多事都充满了温情,充满希望,感到幸福。无论是从哲学层面的矛盾论来看,还是古人所讲万物阴阳相生相克之理,都仿佛注定了人性的幽暗与光辉都要同时承载于人之一身。所以,人无法完全剥离掉幽暗,只能尽量将幽暗关在心底的笼子里,不将其放出。是故曾子每日三省其身,是故圣人立志,“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排其首。
也许,我们都可以尽量做到,封锁住内心的幽暗。
“我理想中的成就,就是做一个好的老师,教好法律,传播法治理念,让每个人意识到自己内心幽暗的成分需要被封锁。”
——罗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