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美好的相遇,都是从关注开始

导语:“一季度冰封、二季度重启、三季度修复、四季度回暖”,经历一年的反转,不少人对2021年的楼市也开始充满了期待。而今年1月1日实行的《民法典》也牵扯了不少房地产方面的内容,不过为了大家今后少点麻烦好,建议大家无论是买房、卖房,都要把这六大变化给分清楚,别弄错了,建议可以收藏。

回顾过去的2020年,对于中国房地产市场几乎是转折性的一年。“三道红线”、“楼市打新”、卖地金额创新高、物业上市等成为房地产行业年度关键词,疫情黑天鹅的影响下,中国楼市也坚强的挺过来了。
“一季度冰封、二季度重启、三季度修复、四季度回暖”,经历一年的反转,2020年中国新房市场销售或将达17亿平方米、销售金额有望超过17万亿元,双双创下历史新高的同时,这不禁让人对2021年的楼市又有了更多的期待。

于是在新年的1月1日,“民法典”就冲上了热搜,作为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也被称之为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其中包含了婚姻、继承、侵权的内容,也涉及了不少关于房地产方面的内容,特别是在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之外新增加了“居住权”,而这背后牵扯的内容有很多,但大多数对普通老百姓都是好消息。
不过为了大家今后少点麻烦好,建议大家无论是买房、卖房,都要把这六大变化给分清楚,别弄错了。建议可以收藏!
1.“居住权”与“所有权”的变化
以往大家买房买的都是房产“所有权”,居住权当然也是在内的,但是从今年1月1日开始,居住权可以单独设立!并且《民法典》第370条规定,居住权的使用时间可以约定到居住权拥有人去世为止,并且居住权人只能住房子,不能享受房价上涨的利益。
举个例子,假如家里有感情好、交往密切的保姆、亲戚时,长辈处于多种考虑可以为其设立居住权,在不损害直系亲属利益的情况下,也能够保证他们哪怕未来70年不买房,也有房住。
不过这一点对于买房人来说,不太好,因为买房不会破坏居住权,所以未来如果买到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也无法自住。
2.住宅70年、50年“产权到期”的变化
我国房地产市场改革没多久,但产权到期始终是个问题,尤其是在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总不能说花了几百万买房,还了30年房贷,住个二三十年就要被赶出去了吧。
大家放心,《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中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费,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虽然已经明确规定了,但是具体的条例还没有出来,另外提醒大家关于网上流传的“续期最低标准是15.6元/平”的说法已经被证实是谣言了,反正自家产权离到期还早着呢,等几年又不是等不起。同时就算到期了被政府收回土地,那你房子就等于拆迁了,还是挺不错。
3.抵押过户的变化
现在大部分人买房都会办贷款,其实相当于是把房屋抵押给了银行,未来只有把贷款还清了才能转让,但从2021年开始,在押房产可直接交易过户,不用缴清全款或提前征得银行同意。但贷款还是你在背,如果不能尽快偿还,银行也有权申请处置这套房屋。
4.中介权益的变化
普天之下,谁还不是个打工人了呢,中介一行虽然饱经社会误解,但是房屋成交也是他们的劳动成果,一旦跳单、逃单都是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服务后,并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所以从2021年开始,再也没有既想要中介的资源,又不想付中介费的“好”事儿了!
5.房产继承的变化
继承也是《民法典》中的一大版块,所以内容也挺多,但最重要、影响最大的一点还是“代位继承”,相当于是扩大遗产继承范围。
未来若有兄弟姐妹去世,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也可以“代位”其父母的份量继承房产。
代位代的就是直系亲属的位置,这一点也是考虑到现在很多人不婚不育,以至于房产继承无人的情况。
6.租房、租金的变化
听说现在我国租房人口已经有两亿人了,未来房价如果还这么高,那估计未来租房年限、人群也会增加,但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物权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部分自动失效。任何事物,那当然包括房子。 除了租房年限,还有租金,以后的房东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必须得到租户的认可,如果是长租公寓,很多地方设立了租金监管机构,未来也不用担心跑路这件事了。
2021年是“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的年代,对于《民法典》的内容,很多人的看法都褒贬不一,有人觉得这是越来越麻烦了,但喔认为,这是在细化生活中的条例,避免更麻烦的事情发生,未来只有遇到类似案例的人才会感叹“有法可依”真好,如果你没遇上,说明你本身就很幸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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