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入学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辖区户籍生
1、提供孩子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面:户口主页、户主页及人口增减页,背面:儿童本人页、父亲户口页、母亲户口页、共6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及银行抵押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若祖孙三代同住则需要提供孩子父母无自有住房的证明(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二)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
1、提供孩子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面:户口主页、户主页及人口增减页,背面:儿童本人页、父亲户口页、母亲户口页、共6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就学儿童法定监护人已在辖区购房)或渝中区暂住证。
3、在渝中区就业(务工)合同和渝中区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或法人营业执照及纳税(免税)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