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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Z里的马
我觉得你要求的噪音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是有误的,,
一、如果在购房的时候开发商已经公示了环境不利因素-机场路上的噪音,那么后期要求开发商整改达标就是不合理的。(参考6号线九曲河站江山樾和九里晴川)
二、就算要求整改,相对整改的主体也是噪声源机场路主干道的所有人和管理人。虽然大概率是让开发商掏钱。
三、如果龙湖在建设的时候采取了隔音措施包括窗、门、构件等,且室内噪音能够满足标准,那么我觉得龙湖是无责的。只是龙湖为了提升品质或者说更好卖房会采取一些措施来更进一步降低噪音。
以上,个人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