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市级春交会”期间
(2023年3月23日至3月26日)
购买两江新区直管区
住宅商品房和非住宅商品房
(仅含商服用房、办公用房、车位),
并符合相关要求的购房人,
可获得实缴契税的 100% 消费补贴,
最高不超过住宅 10000 元 / 套,
非住宅 2000 元 / 套标准。
申请补贴的范围及条件
据了解,本次补贴的范围为“2023年市级春交会”期间成交的龙盛新城和水土新城,“八个街道”(主要指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和康美)及悦来片区购房人契税缴纳至两江新区税务局项目;保税港区购房人契税缴纳至保税港区税务局项目。
此外,获得补贴的新建商品房(一手房)需在2023年3月23日至3月26日期间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重庆市不动产交易登记系统为准), 存量房(二手房)需在 2023年3月23日至3月26日 期间网签《重庆市房屋买卖合同(试行)》(以“渝快住”系统平台网签登记为准)或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以重庆市不动产交易登记系统为准),并于 2023年6月30日前向两江新区税务局或保税港区税务局完清购房契税。
申请补贴的方法
两江新区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申报方式分为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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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建商品房(一手房)的市民
委托销售该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申报,申报后将纸质资料提交至指定地点。
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市民
可直接申报,或者委托撮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申报,扫下方二维码填报电子资料,申报后将纸质资料提交至指定地点。
本次补贴不支持将纸质资料进行邮寄,请各企业及市民按照要件清单要求将收集整理好的申报资料自2023年7月1日起,在法定工作日(9点-17点)提交至重庆两江新区洪湖西路18号1栋上峰上座10楼1012室处。
注意事项
本次消费补贴分批次兑付,第一批次为7月1日起至8月31日提交并完善相关资料的购房者,消费补贴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按期申报的,将会被视为放弃消费补贴。
两江新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还提醒,享受了消费补贴的市民无论何种原因申请本房屋契税退还,均需如数向政府退回已领取的消费补贴,再解除网签和申请退还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