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审的证明材料
1、对口小学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交的材料:
①小学毕业生和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公房为房屋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小学毕业生如因法定监护人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处,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报名时需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因父母离异而只能出具单亲无房证明的,还需出示父母离婚证和子女抚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特别说明:
监护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登记时提交的户口薄、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需要监护人在复印件上签“与原件相符”字样,签字并加盖手印。若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后果自行负责。
信息采集咨询和发放录取通知书
1、 6月16日至6月19日,按照区教委和学校公布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学校将接受招生咨询。
2、根据《南岸区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实施意见》的要求,我校定于2023年6月20日起分批次、分时段启动报名和录取。对口小学符合“三对口”条件直升的小学毕业生家长,带上相应材料到我校报名登记(学生不用到校),现场审核材料。以下是各对口小学毕业生具体报名登记的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珊瑚中学微信公众号,对口小学也将公布报名时间)。
对口直升且符合“三对口”
报名录取的时间、地点



温馨提示
1、学生只能在一所中学提交申请,公办、民办不能兼报,从而导致无效而影响录取的,由家长自行承担责任;对口小学毕业生参加民办摇号,对口小学南岸户籍毕业生参加“民转公”学校摇号,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可以由我校登记上报区教委,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2、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需要,由一位监护人到校现场审核资料!请监护人凭审核证明材料到门卫室核对信息,然后进入校园,在指定区域,有序核验资料。如果未遵照通知提醒时间段到校者将不能入校。
3、我校未委托任何教育机构和个人代表学校招生或办理相关手续,请做好防范工作,避免上当受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
023—62801810、19112378181
重庆珊瑚中学教育集团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