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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重庆杂谈

小猪又熬夜

楼主

2024-03-12 3592 25

女教师哺乳期被学校调岗为保洁,法院判学校赔偿5万多元

3月1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公布这样一则案例:谢某于2014年5月12日入职某小学,担任教师工作,并签订书面聘用合同。

2020年底,谢某因生产,向学校申请产假和哺乳假。其产假于2021年3月30日结束、哺乳假于2021年9月7日结束。产假结束后,谢某提交返岗申请,但某小学以无教师岗位为由安排谢某调至校园门卫及校园清洁工岗位,谢某明确表示不同意,故2021年3月31日至7月10日,谢某未出勤。2021年6月15日,某小学向谢某发出《<聘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书》。通知书上明确某小学与谢某双方的劳动合同于2021年7月10日期满,合同到期不续签订。

谢某经劳动仲裁,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某小学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支付拖欠工资。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某小学判决生效起五日内支付谢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8381.35元和拖欠的工资5165.5元。#女教师哺乳期被学校调岗为保洁#(九派新闻) 

回复(25)
简直是离了大普

2024-03-12

相当于五万多买断工作哟?

2024-03-12

所以有个疑问,如果打工人不同意,公司又确实没有合适岗位了,到底该怎么处理呢?
就事论事来说,这个事情其实有主观性,除了原先岗位,调整到任何一个岗位,打工人都可以说不同意不满意。
设想一个极端情况:假如单位调整某老师到后勤坐办公室,但她就是喜欢教学生,其他老师也都喜欢教学生,不愿意去后勤,教师人员饱和了,学校只能让老师去后勤,就会产生老师“不满意岗位调整”的情况。老师就可以直接不去上班吗?
再极端一些?哪怕老师回来了,调整她当领导,她还是可以说不满意,也可以不去上班吗?
这种问题怎么解决啊?有没有什么标准?因为职业不分贵贱,当清洁工也是这个工资的话,好像找不到一个说服的理由?
有没有懂的人帮忙解释一下。真心发问

2024-03-12

如果我是学校领导,宁愿赔钱也不要留人……赔钱相当于一次性了断,不留后患。

2024-03-12

一般不是有其他老师先代课一段时间嘛,然后产假结束再返岗上班。

2024-03-12

我的理解是,另外有个关系户,花了10万元给了学校,把这个位置给占了,然后其中五万用于罚款,剩余5万学校挣了,一举两得?

2024-03-12

其实双方都不是善茬,然后结果是根据法律公事公办而已。作为老师,尤其可能还是外聘老师,休满产假的都不多(当然这个是应该休的),单独3个月产假后,还要休6个月哺乳假,这个学校的确难办

2024-03-13

一般临时工才会这样,有编制的可能这样不嘛。

2024-03-13

学校这是被告了,才赔了2n+1,学校领导本来是想调个低工资岗位逼他主动辞职的,成本更低,外面老板都这么干,对付合同工最有效。。。。

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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