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第三实验小学校2025年秋季招生简章
为规范做好2025年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渝北区教委印发的《重庆市渝北区 2025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渝北教发〔2025〕90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25 年8月31日(含 8月31日)前,凡年满 6 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委申请缓学或休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二)坚持免试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
(三)坚持规范公平。统一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 ,实现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
二、招生办法(一)一年级新生入学。新生入学实行“ 三对口”,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籍、房屋产权 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 自出生日起户籍一 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 口”入学条件。以下“ 三对口”特殊情况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1)报名结束(2025年6月6日)后新迁入户的适龄儿童、 少年;
(2)本人和监护人房屋产权份额未达51%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特殊群体招生入学。按重庆市渝北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执行。
(三)“三对口”学生转学。凡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户籍在学校招生路段内的适龄儿童、少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渝北区第三实验小学校本部校区(兴科一路2号)登记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有空余学位则接收转学;无空余学位,学校将名单交宝圣湖教管中心统筹安排入学。毕业年级原则上不接受转学申请。
咨询电话:81398300,15723459128